内设4个科室(正科级)分别为办公室、宗教管理科、社会宗教事务科、执法监察队。所属2个事业科室:研究室、宣教中心。共有29名干部职工。其中公务员15名,参照公务员2名,事业管理人员9名,公益性岗位2名,临时工1名;其中领导8名,班子成员4名,职级职务领导4名,正科级干部4名,一级主任科员1名,副科级干部3人,三级主任科员1名,事业七级职员2名,事业八级职员1名,事业九级职员6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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